近期在一些鉛衣防護用品招標項目中很多廠家會以第三方檢測機構為加分項進行競爭性談判,非某某機構的檢測報告不予加分,這樣的招標參數符合要求嗎?
當然,一件(jian)合格的(de)鉛衣必須提供其成(cheng)品或者原材料的(de)鉛當量檢測報(bao)(bao)告(gao)才能進(jin)行銷售,這個是行業(ye)內需要提供的(de)合格性證明文件(jian)。那么我們到底哪些(xie)第三(san)方檢測機構的(de)報(bao)(bao)告(gao)更具權威(wei)性呢(ni)?
目前國內主要的鉛當量檢測機構為中國疾病防控中心輻射防護與核安全醫學所、遼寧省醫療器械檢驗所這兩家是主要鉛當量檢測機構,還有一些地方性的檢測機構不再一一例舉。那也有人會問上述兩家機構到底誰家的檢測標準更加權威?從機構名稱上看很多人會認為是前者。那么遼寧省醫療器械檢驗所的檢測權威怎么樣呢?小編只想告訴大家在局抽檢的時候鉛衣防護用品的鉛當量檢測、標準符合性判定以及行業的標準起草與修改都是遼寧(ning)省醫療器械檢驗所(suo)主導的(de),那(nei)么大家說后者(zhe)的(de)權威性如何?